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苏合集团开展“庆‘七一’铭初心,学党纪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2024-07-02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4-06-26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4-06-25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提升集团公司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6月7日下午,苏合集团开展纪检工作实务专题培训,邀请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王超同志做专题授课辅导。
2024-06-12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五条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025-8680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