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党代会
党代会,即党员代表大会,是由党代表“组团”参加的会议。党代会在中国一般指中国共产党党员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简称。党代表大会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所以,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的民主,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2 党代会的职权
在介绍党代表大会职权之前,有必要先区分两个概念: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其党代表大会的职权略有区别。
党的地方组织
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
指企业、农村、机关、-🔥best365网页版登录、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党章第二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
●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 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
●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 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03 党代会代表
党代会代表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党员。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职权的主体。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必须保证党代表大会代表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04 代表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认定。代表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合乎党章规定和有关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审查代表资格的权力,属于党的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05 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是:
● 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 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 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 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 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
● 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 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06 党代会“次数”和委员会“届数”
在一般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的时间召开党代会的累计排列叫做“次”。
党的每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累计排列叫做“届”。每届委员会任期内举行的全体委员会会议累计排列做“次”。
07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和换届
党的各级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期限。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为五年。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党的各级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
08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按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一致。
09 党代会选举的程序
● 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 宣布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 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大会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 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详细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 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 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 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预选时,地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报告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 宣布当选人员名单。当选人员名单由会议主持人(或工作人员)向选举人宣布。
10 党代会的闭幕会
党代表大会闭幕会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决议,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党代表大会闭幕会的程序是:
● 报告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基层党组织为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基层党组织为五分之四),可以举行会议。
● 宣布大会议程。
● 逐项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并通过的有关决议。
● 担任党委主要领导职务的主席团常委致闭幕词或者主持人讲话。
● 宣布大会闭幕。
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